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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4-04-08
2024-04-08 第03版:法眼观澜 大 |  中 |  小 

依法治理让营商网络环境更清朗

作者:□李治群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60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央网信办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维护企业和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
    网络上的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五花八门,主要有:打击报复型,被侵权企业的对手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在网上发布不实信息以抹黑对方;过度维权型,消费者或供货方等群体与企业存在经济纠纷,为了维权而在网上曝光涉事企业,其中不乏夸大其词、以偏概全的成分;蹭热度型,某些自媒体网络账号和MCN机构,为了达到博眼球的目的,不惜蹭热度、带流量,进而变现获利。这些乱象的存在,给涉事企业造成了负面影响,使其形象受损害、经营受困扰,也污染了营商网络环境,必须依法依规大力整治。
    中央网信办印发的通知指出,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整治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炮制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恶意炒作涉企公开信息等五类突出问题。
    通知一下发,各地迅速行动。比如,4月2日,河南省委网信办组织召开全省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大力整治上述五类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最高效率发现处置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网络账号和涉企有害信息。再如,上海市委网信办近日向哔哩哔哩、小红书等属地90多家网站平台部署开展“清朗浦江·e企同行”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清朗的营商网络环境离不开依法治理。在专项行动中,各地政法机关和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对编造散布涉企谣言、煽动网民负面情绪的,由网信、公安部门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置;对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和网络犯罪的,由政法机关依法惩处;对涉嫌违规经营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网络平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重点受理处置不符合企业客观实际的谣言性信息、侵害企业家个人隐私的泄密性信息等6类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
    企业也应增强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发现涉及本企业的网络侵权信息,要尽快通过向网络平台反映、向网信部门反映、向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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