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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第14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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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声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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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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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涛女士: 原告刘涛诉被告郑州市二七区玲发食品商行、肥东平和食品厂、扶沟县龙和食品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2023)豫0103民初13831号】,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刘涛系我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影视演员,其曾参演过电视剧《贤妻》等。被告玲发商行经营的拼多多店铺“诚信食品行”,未经原告同意,在其销售的辣条产品包装上使用电视剧《贤妻》宣传剧照作为包装图案,该剧照上有原告刘涛的肖像。三被告未经原告的同意擅自使用具有原告肖像的剧照用于案涉产品外包装,该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三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现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对因法律意识淡薄给刘涛女士造成的伤害及影响感到内疚与自责,本单位愿意承担法院判决责任并在此保证以后遵纪守法、拒不再做损害他人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事宜。 致歉企业:郑州市二七区玲发食品商行 肥东平和食品厂 扶沟县龙和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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