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2024-02-27 第14版:法在身边
| 大 | | 中 | | 小 |
|
|
外出被狗咬伤,怎样索赔? |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3 |
|
|
|
|
|
|
身边的事 赵某外出倒垃圾途中,被邻居郭某家的狗咬伤腿部,郭某当时表示,赵某可凭票据找自己支付治疗费用。后赵某注射了狂犬疫苗等针剂,并将票据交给郭某。随后,赵某向郭某催要医疗费用,郭某却否认是自家狗咬伤了赵某,拒绝支付费用。赵某遂向西平县法院起诉。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养的狗咬伤赵某是事实,赵某未对自己饲养的狗尽到合理的看管义务,结合赵某提供的医疗票据,判决郭某赔偿赵某医药费823.5元。 法官说法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无过错责任,即只要存在动物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否有过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只有出现法定抗辩事由情形时才可能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需要饲养人或管理人来举证证明。 本案中,原告被狗咬伤,被告同意原告先行治疗,后凭票据由其赔偿。被告应遵循诚信原则,按照其承诺的内容履行义务。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饲养人未对动物严加看管所致。饲养人应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和约束,带饲养动物外出时,要采取佩戴绳索等安全措施,在自家放养时,要对动物的活动范围进行限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王嘉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