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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 第14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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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公 告 |
联系电话:0371-86178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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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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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许慧、翁劲松: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豫0103民初8422号民事调解书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秦自愿与被执行人许慧、翁劲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2月1日以(2022)豫0103执7123号协助执行通知及执行裁定书查封了被执行人许慧名下豫A2355Q、豫VRA218号车辆,现本院依法向你们送达(2024)豫0103执恢10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含拍卖裁定)及选取评估机构通知,限你们于公告期满后五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你逾期未自动履行义务,本院定于逾期之日起3日内到本院406办公室询价、议价或选取评估机构,本院决定对被执行许慧名下豫A2355Q、豫VRA218号车辆进行委托评估,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选择评估机构的权利和对评估结果放弃异议的权利,评估报告我院不再另行公告,并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责令履行通知书 (2023)豫0191执9161号段柄泽: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誉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段柄泽、王俊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豫0191民初6801号民事判决书,责令你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你至今仍未履行义务。在诉讼过程中,本院依据(2023)豫0191财保29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段柄泽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33号11号楼27层79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1)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39741号)房产。现责令你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拍卖查封财产。特此通知。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通知书 (2023)豫0191执9161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誉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王俊新、段柄泽:关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誉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王俊新、段柄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需对被执行人段柄泽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33号11号楼27层79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21)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39741号)房产一套进行拍卖,现依法需要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如需选择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或委托评估等方式确定上述财产处置参考价的,请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到庭或者共同向本院递交书面议价结果,或书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的方式。当事人不提交或逾期提交的,本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法选择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特此通知。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伟:本院受理原告徐国成诉被告张伟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2023)豫0403民初3403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4)豫0403民初360号郑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张慧转诉被告郑志刚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26房间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常向仪、刘素央:本院受理原告徐二刚诉你们及武平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0425民初39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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