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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第12版:法案传真 大 |  中 |  小 

开车偷羊低价卖给烧烤摊

鉴于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因素,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娴上官炳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54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尹志丹通讯员张娴上官炳炳)“我本以为‘偷错’了别人的羊只是件小事,反正家里会赔偿对方,就没往心里去。我真没想到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现在想来真是悔不当初……”近日,在灵宝市检察院一体化听证室里,涉嫌盗窃犯罪的陈某说。
    2023年6月1日,犯罪嫌疑人陈某驾驶面包车,载着4名同伴到灵宝市苏村乡其父亲圈养羊的地方偷羊去卖。陈某偷羊时,误将被害人贾某圈养的羊认作自己家的羊,遂与同伴偷走一只种羊、一只母绵羊以及3只小羊装到面包车上。
    陈某在驾车离开时意识到偷错了羊,但认为被偷羊的主人和陈某的父亲相互认识,即使偷了他的羊,陈某的父亲也会赔偿的,遂将羊拉到该市焦村镇某烧烤摊,以1600元的价格出售给摊主。
    经价格认定,被盗的种养价值3000元,被盗的母绵羊价值942元,被盗的3只小绵羊价值897元,共价值4839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被盗绵羊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贾某,贾某遂对陈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意识到自己偷错羊后没有及时归还,而是产生了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犯罪嫌疑人陈某无犯罪前科,
        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并
                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自愿认罪认罚。被盗的羊也被及时追回,被害人对其行为表示谅解。综合以上情形,建议对陈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就本案的基本案情、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听证会上,侦查人员进行了补充说明;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案情介绍,针对关注的问题向双方进行详细询问后对案件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的拟处理意见。
  “陈某,首先希望你认识到偷羊去卖这个行为本身是错误的,每个人都应该通过诚实劳动来获得合法收入。其次,因为主观认识上的偏差,你在意识到偷错羊后还将错就错,让你差点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你能从中深刻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堂堂正正、问心无愧的人,走好今后人生 的 每 一步。”听证员代表陈江彬语重心长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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