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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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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法院庭审搬至“家门口”就地化解物业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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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静张玉硕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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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刘静张玉硕)近日,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联合当地住建、消防部门,走进辖区常庄社区,就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 某物业公司诉闫某等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城关法庭受理后,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更加便利、有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前往物业纠纷发生地现场审理该案。 开庭前,襄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向现场群众讲解了物业费定性、公共费用分摊等问题。襄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讲解员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和业主讲解了消防知识。 庭审中,承办法官依法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双方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及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法律后果。 巡回审判结束后,旁听人员对法院将庭审搬至“家门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通过现场旁听,“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严肃和法律的威严,还学习了庭审规则和法律知识。 “我院将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上门送达、上门调解等司法便民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襄城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亚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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