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4-01-23 第15版:公 告
| 大 | | 中 | | 小 |
|
|
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解除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34 |
|
|
|
根据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书》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下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对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益及相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了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双方解除了债权转让协议,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下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对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益及相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由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享有。 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权利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鄢陵县政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3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1月18日折合人民币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表中折合人民币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元)仅供参考,贷款本金余额以借款合同、法律文书的规定为准。 4.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 河南鄢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鄢陵县城南环路东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47792376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