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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第12版:政法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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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费拿在了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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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文卿通讯员刘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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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文卿通讯员刘娟)近日,农民工刁某在南阳市宛城区法院茶庵法庭法官王海燕的主持下,终于拿到了拖欠10年的运输费。刁某表示,能拿回这笔钱太不容易了,一定要给法官送一面锦旗。对此,王海燕婉言谢绝。 原告刁某与被告张某系亲戚关系,张某在一建筑工地工作。经张某介绍,刁某于2012年至2013年间在被告吕某负责的几个工地上从事运输渣土业务。亲戚给自己介绍工作,刁某很高兴,不仅好酒好肉热情款待张某,还自己出钱加油、维修,干得尽心尽力。 10多年间,刁某曾多次向张某索要运费,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被告于2023年对过账,所欠运费合计两万余元。讨要无果后,刁某将介绍人张某和托运方吕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刁某在吕某承包的工地从事渣土运输业务,原告刁某与被告吕某之间形成运输合同法律关系。另查明,被告张某负责案涉工地的开票工作,不负责运费结算。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应由被告吕某承担运费的支付义务。 判决生效后,吕某主动支付了运输费,压在刁某心头多年的阴霾终于得以消散。 知道刁某要送锦旗,王海燕婉言谢绝:“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挣钱不容易,能省一笔是一笔。再说,悉心办案、服务群众,这都是我该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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