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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第12版:政法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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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讨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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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郭慧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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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郭慧利)岁末年初,对辛劳了一年的农民工而言,最大的幸福就是拿着足额工资回家过年。1月8日,汝州市检察院检察官于旭光介绍了其下大功夫办理的一起“小”案。 2020年,张某、焦某二人在未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承包汝州市小屯镇某项目的二次结构施工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发包方将全部工程款150余万元支付给张某、焦某,但二人拖欠工人工资12.61万元。2021年11月,案件由汝州市人社局移送至汝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汝州市检察院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提前介入侦查。于旭光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证人证言、调取书证,掌握了张某、焦某二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据。 在审查批捕过程中,于旭光发现当事人焦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有还款意愿。经过普法教育,焦某分批支付了拖欠工资,取得工人谅解。检察机关依法对焦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因张某认罪态度较差,为避免二人相互串供、影响,于旭光将该案分案处理。他结合焦某从轻处理的情况,向张某释法说理,劝说其认罪并筹措资金将剩余欠薪发放到位。最终张某将由其承担的6.3万余元工资支付给了工人。检察机关对取得工人谅解的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圆满办结后,检察官进行了回访,当事双方均对该案的办理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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