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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第13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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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李红才债权转让通知暨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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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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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李红才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以下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对担保人享有的担保权益及相应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李红才。 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李红才现公告通知各借款人、保证人,以及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李红才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特此公告 李红才 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8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保证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垫付的应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有关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相关部门代为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李红才或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李红才 联系方式:13683733000 河南晟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36189929 备注:本清单列示的金额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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