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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第11版:司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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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领域犯罪案件预防应对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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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韩莉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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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问题是人 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年来,笔者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涉药品类犯罪案件呈现三大特点,亟须制定防治对策,应引起高度 重视。 一涉药品类案件主要特点 (一)犯罪地点隐蔽,生产源头难以查证。在案件办理中,笔者发现涉案的药品普遍存在生产源头在外地,制售假药窝点多在居民区内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对外以租户自称,流动性、隐蔽性较高,不易被察觉,导致源头取证存在困难。 (二)多为团伙作案,侦查取证难度大。犯罪嫌疑人多以亲属、同乡关系为纽带拉帮结伙,组成较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相互隐匿包庇,增大侦查取证难度。 (三)销售途径网络信息化,通过快递跨地域销售。犯罪嫌疑人普遍持有无身份认证的手机号码,以虚假身份信息对外联系,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宣传低价药品、与客户商谈订购事宜等;销售的药品普遍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跨地域销售。 二犯罪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价格低廉导致假药市场活跃。假药的价格大多低于正规药品的市场价格,因此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乐于购买,导致制售假药市场需求较大。 (二)快递行业经营秩序欠规范,为销售假药提供便利。多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以“日用品”“文具”等名义快递销售假药,而涉案快递员没有认真查验核实。个别案件中,快递员甚至主动为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 (三)执法司法衔接不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犯罪力度。该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司法机关在侦查取证程序合法性、证据证明标准等方面常存在分歧。如认定涉案药品是否系假药是定案的关键,但执法部门出具鉴定意见需要较长时间,导致部分案件证据存在缺陷,影响了打击力度。 三预防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对药品市场的监管。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加强药品管理,细化药品销售行为规范,强化对医保药流通的管理,加大对购销假药的查处力度,形成严打高压态势。 (二)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建议侦查机关不断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切实规范侦查取证行为,保证案件精准、高效查处。检察机关应协调有关单位积极开展“两法衔接”,依法从快从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三)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药品领域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警醒和震慑不法分子;加强犯罪预防,向社会公众普及药品方面的常识,促进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宝丰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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