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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第10版:法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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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检察一体化履职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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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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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环境资源检察一体化履职作为一种新的探索,改变着检察官的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 一背景 近年来,确山县境内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频发,生态环境遭到损害,生态修复面临挑战。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单独办理刑事或者公益诉讼案件,存在生态修复责任划分困难、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刚性不足、线索移送主动性缺乏等问题,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在此背景下,“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的探索很有必要性。 二概念 “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是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秉持一办到底的原则,实现一个办案组就某一违法犯罪线索下产生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统一办理,打破“数据壁垒”“信息烟囱”,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探索 (一)理念创新,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刑事惩治追责+公益诉讼修复生态”检察监督模式,在保证侵权行为人罚当其罪之外,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修复,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行为人进行生态环境修复;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多种经济补偿模式,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的土地、林地、水源,有效发挥生态损害赔偿修复功能。 (二)模式创新,打造“一体化”办案模式。确山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环资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环境资源检察办公室,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集中统一办理确山县管辖范围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接受案件后,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根据犯罪事实和情节提出精准量刑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无缝对接、共同推进,充分运用刑事案件证据服务公益诉讼办案,确保办案质效。 (三)机制创新,形成打击与治理合力。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先后与县公安局、驻马店市环境资源局确山分局、信阳市平桥区检察院等单位制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跨区案件联合办理,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巡查和专项行动、异地协同普法,构建“证据收集协同、事实调查协同、督促整改协同”和“检察建议抄送、整改情况抄送”的“三协同两抄送合作机制”,共同打造多行政机关综合履职的一体化办案格局,形成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打击与治理的合力。 四面临的困难 环境资源检察一体化履职在实践中存在着对员额检察官工作素能要求过高、一体化履职不深入等困难。 五建议及意见 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的优势,内设部门协同、上下级联动,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一)打造横向一体化办案格局。健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联席机制,通过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进行提前介入,实现案件信息共享互通;完善重大个案协商、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移送督办、检察建议适用等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严格执法标准;充分利用公益诉讼磋商机制,进行生态修复,形成多行政主体综合履职的工作合力,彻底解决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执法难、案件移送难、生态修复难的问题。 (二)打造纵向一体化办案格局。我国实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组织体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检察权行使的统一性。正确处理上级和下级的关系,关系着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一方面是思想上高度认同。充分运用培训学习、宣传教育、座谈讨论、现场指导等方式,统一思想。二是行动上步调一致。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行的工作机制,刑事案件指导、公益诉讼线索移送等方面上下协作、上下联动,齐心协力,实现真正的一体化。 (作者单位:确山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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