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12-14
2023-12-14 第11版:法治论坛 大 |  中 |  小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助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作者:□赵晨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082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新型社会治理理念,情感凝聚与价值共识是社会共同体构建的前提和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的今天是从中国的昨天和前天发展而来的。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因此,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发挥其在建构社会治理共同体中的独特价值,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刚健有为:
    “人人有责”的社会主体自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属于每一个人,每一个人都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这一重要论述告诉我们,新时代是属于大家的,每一个人都是历史合力的实践者。“人人有责”强调的是人人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是社会责任的彰显。
  《周易》对“刚健有为”精神有集中表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刚健笃实,辉光日新。”意为天体运行是昼夜不息的,君子应效法天体运行,不断强健和充实一己身心,发愤图强,毫不懈怠地奋斗一生。其精神要义,一方面强调人的主动自觉;另一方面,强调每个人都要有社会责任心,要履行对国家、对民族的义务。无论是《孟子·尽心上》中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还是顾炎武《日知录》中的“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耳矣”,都蕴含着“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文化品格。“人人有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样强调人人都要承担在社会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这与中华传统文化中自强不息、奋发进取的“刚健有为”人文精神不谋而合。
  地方治理成功经验已经多次证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需要全体党员干部首先从自身做起,以“有所为”价值与实际行动去强化自身的使命感、责任感,主动作为,然后在实践行动中加强与群众的紧密联系,带动更多群众认同与参与,形成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协同的合作治理模式。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共同体建构,就要充分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与担当精神,深刻把握我国治理的特色与发展规律。唯有这样,才能在生生不息的传承发展中赋予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厚底蕴。
        贵和尚中:“人人尽责”的合作协商意愿  “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阔,非一流之归也。”人人尽责,既是强调每个人都要奋发努力,主动作为,更是强调多元主体共同推进协商共治。要真正提升社会治理的有效性,需要整合多元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力量,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共同协商,共同解决自己遇到的问题。
  “贵和尚中”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在协调各种社会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国语·郑语》记载,周太史史伯与郑桓公讨论国家治理问题时,对“和”与“同”作了明确区分,
“夫和则生物,同责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这句话是说,和谐才能创造事物,把许多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使它们之间达到平衡,才能使万物丰盛而成长。
    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特征就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我国庞大的人口、辽阔的国土决定了每个地方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很大差异,因此,社会治理的方法就必然是求“和”。社会治理要因地制宜,也要多姿多彩,在坚持党建引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把群众组织起来。一方面,缩小治理单元,合理划分自治单元,把责任落实到“人人”;另一方面,引导群众在听取不同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寻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实现人际和谐与社会和谐。从传统的“贵和尚中”到今天的“共同体意识”,其底层逻辑都是以致“中和”的践履,去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与平衡。
            守望相助:
    “人人共享”的情感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人共享。”由此可见,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成果应为全体人民所共享,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中华民族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坚实的共同体意识和优良的共同体传统。《孟子·滕文公上》中写道:“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孟子认为,社会要和谐,就要使本乡本土的居民之间负有相互扶助的道德责任和义务,形成命运共同体。今天,我们建立社会治理共同体,既需要抵御各种社会风险,也需要基于安全感、幸福感的情感归属。同时,地域性的传统风俗习惯和文化基因凝聚着本地居民的“集体记忆”和“精神秩序”,因此,在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过程中,只有与具体的省情、市情、县情和乡情结合起来,深入挖掘当地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才能为社会治理共同体提供共有的精神家园和情感共识。
    社会治理共同体不仅是一个有机体,更是文化与价值认同基础上的深层次治理体系。在中国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并延续至今的诚实守信、刚健有为、谦和好礼、守望相助等精神,仍然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最广泛的社会共识。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治理价值进行再发扬,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治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