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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1 第15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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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处罚 |
汤阴县检察院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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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李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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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安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朱广亚通讯员李璇)近日,汤阴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决定对李某不起诉后,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第二检察部,由其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李某行政处罚。 2021年10月,李某在汤阴县某村修路时与被害人发生口角,用砖头将他人砸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2023年5月23日,因李某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且民事部分已调解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汤阴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李某确实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罚,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该案是汤阴县检察院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畅通行刑衔接对接工作渠道,该院还通过内部健全工作机制,外部凝聚监督合力,多措并举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一方面,该院制定《汤阴县检察院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的实施办法》,建立由行政检察部门牵头,刑检、案管办等部门参与的一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了部门分工、案件移送规则、案件办理流程等规范。另一方面,该院与有关行政机关联合签发《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试行)》,逐步建立健全行刑衔接各环节制度机制,保障不起诉案件行刑衔接畅通规范。该院对今年以来不起诉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出“行刑衔接”案件线索10余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6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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