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3-10-12 第06版:基层治理
| 大 | | 中 | | 小 |
|
|
“面对面”也“背对背”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1 |
|
|
|
本报信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近日,新县千斤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7月,光山县居民周某与新县居民扶某在结算石子销售额时意见不合,产生冲突,造成双方多人轻微伤。 接案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但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对场地租赁费、石子过磅费及铲车费等相关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避免事态升级,调解员建议待双方当事人情绪缓和后再进行调解。 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各相关单位深入研究案情,重点分析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等,形成了初步的调解意见。 9月,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双方诉求,采取集中调解与“背对背”分开调解相结合的方法,依据相关证据材料核算出费用清单。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互相理解、握手言和,一致认可调解意见,签订了书面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两个多月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当事人表示:互相理解、握手言和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