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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第11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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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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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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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桐(原安阳市文峰区雅都铁板烧店经营者): 我局已依法对你店销售过期食品,销售无中文标签的食品,员工无健康证、健康证过期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一案作出1.警告;2.没收GALAN酒一瓶,CARMETE酒两瓶,VIGOUREUX酒一瓶;3.没收违法所得223元,上缴国库;4.罚款60000元,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安市监处罚[2023]15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我局(地址:安阳市文峰区辉府胡同5号105号房间)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账户:安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账号:41001504210050207404)。在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证报送我局进行备案。你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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