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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10-09
2023-10-09 第11版:基层政法 大 |  中 |  小 

关于方城县赵河镇李和庄村高德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进行申报登记的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63
    方城县公安局已对赵河镇李和庄村高德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事实立案侦查,为了最大限度地挽回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保证案件顺利诉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高德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集资参与人申报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登记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规定时间内未申报登记及逾期申报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将视为放弃报案,为此所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由其个人承担。
    二.申报登记对象:
    高德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所有集资参与人。原已登记、制作过询问笔录的不再重复登记。
    三.申报登记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一)登记时需携带集资人参与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且所提供身份证名字必须与存款手续姓名一致)2份。两者姓名不符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村委出具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二)如集资人参与人本人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申报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本人亲笔委托书(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指印)。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
  (三)以现金形式存款的,需提供高德三出具的收据原件、复印件。
  (四)以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存款的,除高德三出具的收据原件、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转账凭证,银行交易明细原件、复印件。
  (五)高德三用于宣传其吸收存款的资料(手机短信、微信、宣传彩页、卡片等)的原件或复印件等相关证据材料。
    四.登记地点、咨询人及电话:
    方城县赵河镇法庭门口西侧门面房。
    单建全:13949386306 李 锴:15839975265
    本次申报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基础信息核实,请集资参与群众相互转告,尽快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及时进行如实申报登记。
    注:其他相关内容以现场解释为准
    特此公告
                          方城县赵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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