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3-09-27 第16版:检察天地
| 大 | | 中 | | 小 |
|
|
涉案困难妇女有了专项救助 |
|
|
作者:晋慧慧吴艳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95 |
|
|
|
本报讯“多亏了检察院,让我在困境中看到了希望,我和孩子们的生活也有了盼头。”近日,被害人杨某的妻子岳某某拿到检察官送上门的10万元司法救助金后,流着泪激动地说。 为了让“输血式”救助变为“造血式”救助,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又联合妇联、信访、 镇政府,对岳某某实施多元化综合救助措施。当地人社局为岳某某提供养老护理员培训,并发放证书,让其有一技之长,社会心理咨询师对岳某某及其女儿开展心理疏导。 如何保护更多涉案困难妇女的合法权益?如何让她们真正恢复正常生活? 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检察官的心头。为此,该院联合区妇联建立涉案困难妇女群体专项救助工作专项培训、线索移送、跟踪问效“三项机制”,拓宽司法救助渠道,构建多元化救助新格局。 3月27日,许某驾车与行人王某相撞,致其死亡。王某为家里主要劳动力,事故后家庭生活困难,妻子陈某向该院请求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该院决定启动涉案困难妇女专项救助机制,为涉案被害人家属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万元。 2023年以来,该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人,救助27人,发放救助金27.16万余元,其中困难妇女19人,救助金20.82万元,人数占比高达70%。 “和检察机关共同对岳某等困难妇女开展帮扶救助,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时刻把为民司法放在首位。接下来,我们将与检察院持续加强工作合力,打破信息壁垒,帮助困难妇女解决急难愁盼。”孟津区妇联主席马杏品说。 (晋慧慧吴艳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