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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8-09
2023-08-09 第13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汝阳县检察院

“324”工作部署助力野生动植物公益司法保护

作者:□张武欣 侯朝辉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79
    近年来,汝阳县检察院结合盗猎、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和毁坏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多发频发的现状,依法能动履职,以“324”工作部署为抓手,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积极打造“检察蓝”守护野生动植物生态公益司法保护的“汝阳版本”。
创新建立“324”工作部署
    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际,汝阳县检察院创新建立了“324”工作部署,“3”即“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让群众知晓率。第二步是与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部门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促进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通畅衔接。第三步是加大对涉及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即用好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民事公益起诉两种检察手段。“4”是强化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的沟通协作,打出“组合拳”,形成4个部门联合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强大合力。
强化协调能动履职
    发挥好协作作用,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分别在县公安局和县法院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和“审判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沟通协调,在办理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2018年以来,该县打击处理涉野生动植物保护类犯罪43人,1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依托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县林业局建立“林长+检察长”制度,针对林业行政部门在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林业局收到建议后,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就红腹锦鸡、红豆杉等野生动植物状况分别进行普查,与检察机关一起设立红腹锦鸡和红豆杉保护基地,设置警示牌,配备人员,加大巡山频次。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修复受损害的公益。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民事公益诉讼线索两个,对4名违法行为人非法捕猎、出售红腹锦鸡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害野生动植物、非法滥伐等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督促当事人履行缴纳生态修复费用、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修复受损害的公益。
加强宣传形成合力
    加强公益法治宣传,形成公益保护合力。设立“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中心”,专门窗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组建专家咨询队伍,聘请公益观察员、志愿者;借助人大常委会检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人大代表建议及时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
    “下一步,汝阳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324’工作部署优势,强化协调联动,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支持的公益诉讼检察格局,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幸福美丽新汝阳。”汝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媛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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