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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9 第13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出借银行卡获利

法院:明知用于违法用途仍提供帮助,构成帮信罪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史静怡赵瑶函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37
基本案情
  “想赚钱吗?只需办一张银行卡,就可以到我们这里换钱。”
    2023年5月,小李在网上找到一条“赚钱”的路子,只用办几张银行卡,配合对方转转钱,就能轻松挣钱。急需用钱的小李主动在网上联系对方谈好价格后,迅速办了3张银行卡配合对方转账。
    在小李出借卡当天,被害人平某被他人网络诈骗50万余元,其中有2万余元被转入小李卡中进行流转。
    小李在明知银行卡用于违法用途的情况下,多次进行密码输入和人脸识别等转账认证工作,配合诈骗团伙转移赃款433万余元,自己获利11500元。
判决结果
    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他人犯罪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李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说法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官提醒,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均属违法行为。切记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用自己的支付账户替他人转账、提现,防止成为诈骗团伙的“帮凶”,让自己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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