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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8-09
2023-08-09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以案为鉴规范社矫监督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孙建设吴新广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6
    
    本报焦作讯(河南法制报记者刘俊华通讯员孙建设吴新广)近日,博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会同县司法局,就最高检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进行同堂培训。
    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是最高检首次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对推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规范化、精细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培训会上,博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有清详细介绍了案例中孙某某撤销缓刑监督案的基本案情、履职过程和指导意义,为参训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疑难问题提供了指导意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人就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审批、信息化核查等环节内容及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向参训人员作细致讲解,促使大家凝聚共识、规范行为。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全面履行社区矫正检察职责,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及时提出精准监督意见,提高监督质效,促进法律监督和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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