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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7-28
2023-07-28 第15版:公 告 大 |  中 |  小 

法 院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294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30日10时至2023年8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连云路3号1号楼4层423号[产权证号豫(2022)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10093号]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15日10时至2023年10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1,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山根镇佳园南路万宁市山根镇海榆东线西北侧、山根财政所西南侧6-8号山海和湾二期10号住宅楼10A(单元)10(层)101(室)房产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3年8月28日10时至2023年8月29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为刘少成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西段南侧现代城23号楼1单元503号房产。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杨晓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1602民初16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评估你名下房产,现向你公告送达海南瑞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海南瑞寰房估报字[2023]第06080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告知评估鉴定结果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到期之日后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视为你放弃该权利,本院将依法执行。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0402民初3142号范全信:本院受理原告李少纯诉范全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新华区人民法院滍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0402民初1408号王生:本院受理原告田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02民初14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滍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对本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3)豫1202民初2096号梁六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市分公司诉你与贺爱军追偿权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202民初209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豫1202民初2962号牛云霞、赵建光:本院受理原告苟冬平诉你二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豫1202民初16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汝州市百汇商贸有限公司、孟振杰、郭学芳:本院受理原告汝州市纸坊自强百货门市诉被告汝州市百汇商贸有限公司、孟振杰、郭学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豫0482民初34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红亮:本院受理原告朱红涛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颍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将在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于2023年8月13日10时至2023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董某名下位于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黄龙路中段南侧金龙福瑞苑7幢1单元102号、103号,8幢1单元103号商业营业用房,共计3套,同时开拍。详情请关注:(户名:临颍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395/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436.JaS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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