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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第13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领取提存物通知书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3
朱宏梅、王鸿雁:
  崔爽于2023年6月11日将新乡市红旗区洪门乔谢村东升别墅小区B排5号房屋内的物品提存至我处,请你们自提存之日起六个月内来我处办理提存物的领取手续,逾期未领,我处将对物品进行拍卖,保存其价款。你们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领取人到场领取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2.本通知书原件。3.委托他人代领的,还应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领取地点:新乡市金谷时代广场A座22楼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公证处。联系人:申慧军。联系电话:0373-305577118530718777
  特别提示: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公证处
            2023年7月21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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