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5-29
2023-05-29 第13版:以案说法 大 |  中 |  小 

收到不明转款经法院调解返还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智明通讯员吴京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4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因操作失误,将5000元转到了被告刘某的支付宝账户。王某找到刘某,希望其返还转款,刘某称并未收到转款,且收款账户不是自己的。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诉至辉县市法院。
调解结果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向双方多次释法明理,双方依旧僵持不下。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向刘某分析利弊,告知其不退还转款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刘某最终承认该款项转到了自己的另一个账户中,并同意退还给王某,案款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收到来历不明的钱款时莫贪小便宜,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