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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第03版:法眼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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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话漫画 |
高擎法律利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邪恶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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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跃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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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部司法文件向社会公布,自6月1日起施行。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之痛,也是社会之痛,挑战着道德和文明的底线。近年来,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数据统计显示,此类犯罪仍有发生。虽然我国历来重视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现实中,还存在行为隐蔽、取证难、受害人反抗和维权意识差等多重困境,必须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保护未成年人,法治是最有力的后盾。《解释》是“两高”第一次公布有关性侵害未成年人的专项司法解释。《意见》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和标准。《解释》和《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相关犯罪的入罪条件和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标准,在加快刑事立案、明晰性侵犯罪证据标准等方面作出细化规定,还把奸淫农村留守女童、奸淫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人、利用网络“隔空猥亵”等极端个案和新的犯罪情节纳入“从重情节”和“情节恶劣”的打击范围,彰显了从严惩处理念,是照向未成年人的法律阳光,也是向不法分子的有力亮剑,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坚定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政策法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重要修改,加大了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解释》和《意见》结合最新的司法实践和打击犯罪的需要,为刑法新规的实施安上了“牙齿”,必将有力推动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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