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23-05-08 第14版:法治论坛
| 大 | | 中 | | 小 |
|
|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0 |
|
|
|
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开发总公司、河南天然化纤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转让方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债权受让方郑州泽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债权转让方对你方拥有的全部债权2823.26万元(其中本金645万元,标的债权金额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方,包含但不限于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生效的(1998)郑经初字第1462号经济判决确认的全部债权。 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方郑州泽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履行还本付息或承当相应担保责任等全部义务。 债权转让方:河南结好企业咨询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债权受让方:郑州泽能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023年5月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