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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第15版:政法暖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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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洋欣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万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
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兑付登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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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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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7号)的要求,拟对河南洋欣投资有限公司、河南万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禹州市锦荣发电有限公司、河南小康明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下简称“4起案件”)进行兑付登记,现将有关核准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前期已经到公安机关登记,持有4起案件借款合同、借据、交款凭证等有效材料的所有集资参与人。 二、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7月19日,共计60个工作日。 2.登记地点、联系电话: (1)河南小康明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向东150米路北艾居汇酒店220房间,0371-61730908。 (2)河南洋欣投资有限公司、禹州市锦荣发电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大街122号,0371-66353036。 (3)河南万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郑汴路85号(郑汴路家电市场5排2号),18137161375。 3.邮编:450000 三、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合同、借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退还集资参与人; 3.交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郑州银行卡(一类卡)复印件(用于清退集资款,开户名需与借款合同一致);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登记需集资参与人本人前来办理,如有集资参与人本人无法前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委托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继承人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和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请相互转告,及时登记。凡在截止日期前不来登记的,视为放弃。因未登记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如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原始凭证,冒领钱款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管城回族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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