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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8 第04版:政法前沿 大 |  中 |  小 

三门峡市公安户籍部门再出便民举措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7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公安户籍窗口服务群众的质效,三门峡市公安局实行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和临时身份证异地办理两项便民利民新措施。
    居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三门峡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向现居地公安机关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发放证件。居民省内异地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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