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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1 第14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增殖放流10万余尾鱼苗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李浩明董林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5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李浩明董林)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谁损害、谁修复”原则,日前,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渔业保护部门及湛河区曹镇乡政府,在白龟山水库开展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助力生态资源修复。
    此次活动采购鱼苗等费用,是湛河区检察院2022年以来办理的三起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依法支付的生态环境损失恢复费。在检察干警、公益志愿者、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的共同参与下,10万余尾白鲢和花鲢鱼苗随着水流跃入水库。
    活动现场,检察官向群众进行法治宣讲教育,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群众讲解非法捕捞的
    危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及进行增殖放流的目的;同时,配合渔业保护部门向群众发放禁渔期制度通告,呼吁大家积极参与生态保护。
    近年来,湛河区检察院充分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要求侵权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以“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达到恢复生态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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