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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5 第08版:法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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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活动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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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董林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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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董林)日前,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复植补种”植树活动在湛河区曹镇乡张庄村开展。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万春,曹镇乡党委书记楚辉锋,曹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程旭等参加活动。 此次“复植补种”植树活动,是该院落实生态损害赔偿修复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实践。植树活动购买的女贞80余株、石楠200余株等费用,是该院近两年来办理的3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人依法支付的生态修复赔偿款,共计1.2万余元。 植树前,区林业局专家讲解了苗木种植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检察干警和村民一起准备了铁锹、水桶等劳动工具,并根据种植任务分成了若干小组。参加活动的检察干警们干劲十足,挖坑、扶苗、培土、浇水,每个步骤都有条不紊,现场一派繁忙的景象。 近年来,该院始终贯彻生态修复司法理念,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抓手,积极探索司法教育与“复植补种”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案时,引导违法行为人依法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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