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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3 第15版: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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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品招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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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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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8日,我局接到高速公安移交两辆货车,车牌号吉CH7985、吉CS552挂,货车内运输有冷冻肉制品,约26.5吨。车牌号辽BHF524、辽BX912挂,货车内运输有冷冻肉制品,约22.5吨。因两个货车司机不能提供上述冷冻肉制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货物来源证明等证明文件,司机无法提供货主信息。 现请上述货车上所拉货物的物主到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因该批货物容易变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权利人不明确的,可以依法公告,公告期满后仍没有权利人同意或者申请的,可以依法先行处置”的规定,自登报之日起逾期5日未领取,我局将依据财政部《罚没财务管理办法》对上述冷冻肉制品先行处置。 联系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建设路113号(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6-6205001 信阳市浉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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