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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第15版:法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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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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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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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将于2023年3月30日10时-2023年3月31日10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合上公开拍卖:周口万盛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周口市太清路南侧万国车世界1号商业楼B幢263号商铺,起拍价102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与本案拍卖财产相关利害关系人认为对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的,应于拍卖前向本院书面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据,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杨晓云: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1602民初166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查封你名下房产。限你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9时到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视为你放弃该权利,本院将依法执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3年3月17日10时至2023年3月18日(延时除外)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豫PUJ056号奥迪牌车辆、豫P63C66大众牌车辆(可单独竞拍),意向者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3年3月31日10时至2023年4月1日(延时除外)在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为张根生名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大隐名座C-2-701号房屋,意向者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社旗县人民法院债权申报通知书 (2023)豫1327破2号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债权人:2022年12月30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社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12日裁定由本院审理。本院于2023年2月17日指定河南德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在2023年3月20日前向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吴律师,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B座1116,电话:19339969298,微信同号)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9:00在社旗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南阳市巨鑫兔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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