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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3-01
2023-03-01 第14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召开、主持股东会通知函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1
王钊、朱连强、夏保同先生:
    本人牛子彬作为南阳市天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现结合本公司经营现状、公司章程内容,为更好地开展公司经营,本人于2022年向各位提议召开本公司股东会,但因疫情封控原因,原提议2022年11月25日的股东会议未能如期举行;现国家政策发生改变,特通知各位于2023年4月2日上午10时在位于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环宇大道与018乡道交叉口南520米的新乡市亨通线缆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主持本公司的股东会,并按时参加此次股东会会议。
    提议此次股东会会议议题为:
    1、本公司章程的修改。
    2、本公司的经营期限延长十年,至2031年5月29日。
    3、本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的更换、解聘。
    4、本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人员的选举、聘任。
    5、本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公章等材料的管理。
    6、其他可能涉及本公司正常经营的事项。
    请你依此函提议,做好准备,及时通知、召集各股东参会,并做好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相关准备。
    如各位逾期未行使职权,本人将按本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本股东的合法权利。
                                    发函人:牛子彬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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