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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09 第14版:政法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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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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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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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贾艳芳称: 贾应山(男,1932年11月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03193211071939)、轩梅英(女,1933年5月13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10103193305131920)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010年1月9日去世,二人生前立有遗嘱,现贾艳芳申请依遗嘱继承贾应山名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幸福路5号楼2单元43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权证字第0401074001号)的房产。经查,贾应山、轩梅英于2008年12月11日在郑州市绿城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将上述房产指定由贾艳芳继承【公证书号:(2008)郑绿证民字第2710、2711号】。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8日之前到本处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处地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中青大厦15楼 联系人:张正洪 6595588113938266038河南省郑州市绿城公证处 2023年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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