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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1-18
2023-01-18 第09版:平安鹰城 大 |  中 |  小 

汝州市检察院带案送法进乡村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陈晓亮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74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陈晓亮)近日,汝州市检察院干警到米庙乡某村开展不起诉宣告暨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对该院办理的一起因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宣告、以案释法。
    该院在办理李某故意伤害案时,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案件因农业生产中琐事引起,李某家庭困难,被害人索赔数额较高。为有效化解矛盾,检察官积极走访,与侦查民警、村委会干部、当事人双方的近亲属座谈,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检察院依法对李某不批准逮捕。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官再次听取被害人意见,其对李某完全谅解,根据李某认罪认罚、愿意赔偿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
    为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该院决定到村里将该案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并结合案发起因、构罪理由、不起诉决定理由和法律依据、案件对双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以案释法。宣告后,被不起诉人当场表达对自己冲动行为的忏悔和对被害人的歉意,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
    近年来,该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在办案中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在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公开宣告、以案释法的同时,对被不起诉人向行政机关下发“检察意见书”对其进行非刑罚处罚,并督促进行社会公益活动,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取得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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