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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1-11
2023-01-11 第15版:法治广角 大 |  中 |  小 

鲁山县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王新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41
    近年来,鲁山县坚持“三个持续建设”,全力构建多元化解、多效合一、多方着力的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
  持续推进载体建设
  鲁山县探索建立了以综治中心为平台,以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心(以下简称矛排中心)为依托的“平台+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建成了以县矛排中心为龙头、25个乡级矛排中心为抓手、555个村级矛排中心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矛排组织体系,建成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10577件。完善发展“诉调衔接”对接平台。县司法局选聘组建5人专业调解团队入驻县法院,搭建起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涉诉信访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2022年以来,该县累计化解矛盾纠纷566件。探索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县司法局协调专业律师“坐诊”信访局,打造律师参与访调“金名片”。
  持续强化队伍建设
  以“人”为本,打造人民满意的调解队伍。落实人民调解员聘用制和任期制,全县现有专职调解员614名,兼职调解员1200名。以“学”强基,打造高效高能的调解队伍。实行在岗定期培训制度,全县累计开展培训活动8场,受教育人员6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以“制”增效,打造规范便民的调解队伍。严格督导通报工作机制,每月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严格“以奖代补”工作机制,每年开展“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金牌精品调解案件”评选,激发工作活力。
  持续完善制度建设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机制。严格落实“村级日排查、乡级周汇总研判、县级月研判”的工作机制。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基础作用,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由县司法局牵头,以县直有关单位为主,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司法调解主导作用,把调解贯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引导当事人尽可能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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