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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第10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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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万元一次性执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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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杨松播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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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杨松播)“从立案到执行,汝州市法院处处为我们着想,审理阶段用心调解,执行阶段快速执行,450万元一次性执行到位,我们真心感谢汝州法官……”1月10日上午,从汝州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泰东手里接过450万元的支票后,长沙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代理人激动地说。 据介绍,原告长沙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该院于2022年7月28日立案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经法官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广东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长沙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50万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迟迟未履行义务,原告为了能够早日发放劳务工人工资,于2022年12月12日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在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案件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对被执行人公司账户快速查封,依法划拨450万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我们将通过进一步履行好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涉农民工案件甄别机制等举措,打造多层次全方位农民工权益保护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张泰东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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