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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第05版:中国人民警察节特别报道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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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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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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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张瑜 居民身份证号码:41051119******0621 住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安阳桥村新西街27号 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于2022年4月13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安)文综罚字(2021)6004号】,因其他程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2年5月16日进行了公告送达。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缴纳违法所得234元,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本局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安)文综字(2021)600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 因多次与你联系未果,且我局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2023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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