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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第05版:中国人民警察节特别报道之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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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人民法院债权申报通知书(2022)豫1327破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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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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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5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益力康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河南省益力康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2月5日指定由本院审理。 本院于2022年12月22日指定河南德金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应在2023年2月10日前向河南省益力康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吴律师,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B座1116,电话:19339969298,微信同号)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河南省益力康实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3年2月24日上午9:00在社旗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河南省益力康实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通知。 2023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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