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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9 第08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忠诚履职为群众办好案

许昌市中级法院法官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牛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2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牛丹)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决定,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许昌市中级法院第二巡回审判庭副庭长颜森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今年37岁的颜森,自2006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许昌市魏都区法院,许昌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立案一庭、巡二庭工作。自2019年至今,颜森先后负责再审审查类、执行裁决类、房地产类案件的办理,共办结各类案件1123件,其中2019年结案277件,结案数居全院第一;2020年结案279件,结案数居全院第二;2021年结案363件,结案数居全院第六;2022年结案204件,包括建设工程合同案件110件。
    颜森成功办结群众关注度高的中建一局起诉博林公司建工案件,办结涉国企与本地上市企业的中建五局与森源公司建工案件,成功调解中建二局、上海电子设计公司与襄城硅都公司等一批涉及营商环境的疑难复杂、大标的案件。
    颜森先后两次被许昌市委、市政府评为“许昌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两次被授予“许昌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度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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