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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3-01-06
2023-01-06 第13版:法在身边 大 |  中 |  小 
套现政府消费券是“薅羊毛”?

法院:已构成诈骗罪!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宋帆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7
   政府发放消费券,本质上是“让利于民”,既能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发展,又能惠泽群众,起到盘活消费市场、释放市场潜力的作用。
    但是,有一些人却打着“薅羊毛”的幌子,用政府消费券谋取私利,套取政府资金,干着违法犯罪的勾当。
身边的事
    2021年,在许昌市发放政府消费券期间,徐某组织人员使用软件异地申领大量政府消费券,随后伙同他人与许昌本地两家饭店经营者葛某、高某共谋,以虚假消费交易的形式套现政府消费券,先后共骗取人民币18万余元。
判决结果
    2022年12月16日,经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但6名被告人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
    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五年到两年不等的缓刑,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套现政府消费券,这个“羊毛”可薅不得!消费者应合理合法使用政府消费券,商家也不应参与套现政府消费券行为,如果骗取政府消费补贴并从中牟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将构成诈骗罪,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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