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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21 第04版:平安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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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盔一带”要牢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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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秦明亮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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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鹤壁讯(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秦明亮)为深入贯彻《鹤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相关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专门抽调路面班组警力,在城区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 民警在城区黄河路与黎阳路交叉口附近设立4个宣传点,也是电动自行车违法检查执勤点,向过路群众,尤其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放《条例》及“一盔一带”等宣传资料,讲解相关交通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同时,摆放宣传展板10余块,播放“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提醒”宣传音频,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此外,根据《条例》规定,民警重点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及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教育、警告和相应处罚,切实增强了广大市民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据悉,《条例》是鹤壁市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通行等进行管理的一项地方性法规,自2022年12月1日在全市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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