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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9 第15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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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判决依法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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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志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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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8年12月,濮阳县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张某、侯某偿还陈某本金16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将名下的汽车出售并过户给亲戚李某。近期,濮阳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拒不执行判决罪提请濮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司法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有力的一道防线。任何公民都要自觉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不合情理更不合法理,必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张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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