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2-19
2022-12-19 第13版:政法一线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41
        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告
        (2020)豫0185破2号
    2020年9月1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1破申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梁彦森对嵩阳华中(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将本案指定本院审理。本院于2020年11月6日指定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嵩阳华中(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嵩阳华中(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3年2月15日下午5时前,向嵩阳华中(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商务西三街立基上东国际14楼,联系人:李开清、刘芷嫚,联系电话:15136200987、18639918497,邮箱:lawyerkaiqing@163.com)邮寄或现场申报债权,债权人也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通道详见附件)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嵩阳华中(登封)煤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0时通过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线上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参加。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债权人签署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平舆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平舆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3日10时至2023年1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平舆县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标的:河南省驻马店平舆县舆兴路东段北侧1号楼4单元4楼西户(房权证字第20111357号),证载面积132.5平方米。评估价为:417375元,起拍价:33390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为:2000元。咨询电话:0396-2168604,手机:15093572188(平舆县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