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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6 第15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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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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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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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 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及其承债主体、清算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及其他责任等。特此公告。 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037193333 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原兴街道办事处中兴街18号 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26894200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号河南传媒大厦25层 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阳县景丰物流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6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利息余额、费用,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差补义务人等。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5、本公告如有漏登、错登,以实际债权凭证为准。 公告清单(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及罚息 费用(若有)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担保方式1 郑州鑫鼎建 材有限公司河南雅合实业有限公司、孙正林、于会闯、赵新宇、陈升文10,968,805.33 6,029,472.31 47,000 河南雅合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原阳县西二环东侧、 连接线北侧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土地面积:56566.06平 方米,土地证号:原阳县国用(2012)字第000019号、原 阳县国用(2012)字第000021号;他项权证号:原阳县 他项(2013)第027号。孙正林、于会闯、赵新宇、陈升 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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