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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6 第14版:基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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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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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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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以下2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已符合结案条件,现公告如下:1.临颍浩丰金融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李建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1月17日临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9年1月21日临颍县人民法院审结。案发后,李建铭通过直接偿还、以房抵账等方式与集资参与人达成和解协议,现予以结案。2.张惠兰、丁汉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8年1月12日临颍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18年12月24日临颍县人民法院审结。相关涉案资产由法院进行追缴处置,现予以结案。 特此公告。 临颍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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