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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2-16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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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惩电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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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东方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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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王东方)近日,许昌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联合该市建安区公安局,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为电信诈骗犯罪提供帮助的违法人员作出行政处罚。该案是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许昌市依据该法作出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 据了解,12月1日,许昌市公安局反诈中心研判发现涉诈违法线索,并会同建安区公安局将违法人员黄某抓获。经查,黄某在明知其名下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买卖的情况下,仍将本人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 12月7日,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鉴于黄某违法行为较轻,给予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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