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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1-22
2022-11-22 第10版:平安新乡 大 |  中 |  小 

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几点思考

作者:□李杨董奇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107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检察履职的务实之举,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法治和现实意义。
一、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推进改革入轨
    一方面提高思想认识。通过组织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最高检等9部门关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系列文件、典型案例,准确掌握企业合规的意义、内容、程序和标准,增强落实改革的政治自觉、
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全身心投入改革中。另一方面增强改革信心。企业合规虽是个新生事物,但经过前两期试点,已经积累了相对成熟的经验,该项改革是检察机关重保护轻打击、重治理轻处理的最新司法理念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的充分体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且改革有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有上级检察院的大力支持,这是改革推进的重要保障。
二、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强化上下联动
    企业合规不是检察“独唱”,也不是检察官“独唱”,面对着基层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情况。一方面领导亲自抓。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及面广、任务重,需要领导亲自协调推动,检察长任办案组组长,主管副检察长任办案组副组长,综合部门、案管部门、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派人参加,组成“扁平化”组织架构,有力有效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另一方面设立专职企业合规联络员,从全院选择精干力量,负责上传下达、内外沟通、督促落实,实现任务均衡分配、落地有声,形成各负其责、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明确要求,动态排查,准确启动程序
    首先是做好在办案件梳理。对检察环节所有在办案件进行排查,拉出涉企案件台账,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筛查。其次是把排查端口不断前移。主动联络公安机关、相关行政机关,对其在办涉企案件线索进行核查,评估是否符合企业合规改革条件,做好联合会商研判。最后是构建起动态排查机制。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是短期攻坚,而是制度层面的改革重塑,针对新发案件、新移送案件,建立企业合规案件审查登记表,发现线索即登记,登记线索即研判,避免涉企案件被一般化处理。
四、建好机制,配强力量,展现检察担当
    首先是多措并举争取相关单位支持。通过主动走访、召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宣传解读企业合规政策,争取相关单位理解和支持。其次是以检察兜底克服工作难题。基层有基层的优势,也有基层的难处,针对基层工商联力量薄弱、企业合规相关专业力量相对缺乏的困境,为确保改革先入轨,检察机关在人员、经费、
智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促进建成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和专业人员库。再次是建立第三方机制专职检察联络员制度。从检察机关挑选2至3名业务骨干,作为第三方机制专职检察联络员,辅助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巡回检查小组开展工作,“零时差”传递最新检察理念和要求,切实避免第三方机制形成“棚架”,流于形式。最后是探索构建小微企业合规模式。针对小微企业合规案件,在不启动第三方机制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组建合规评审小组,按照“检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联合评审”、3个关键环节公开听证、“全程指导+全程普法+全程监督”的“3个3”工作法,在阳光下引导企业完成合规整改,以法治护航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五、明确目标,靶向施策,突出精准整改
    明确检察机关“三员”定位,首先是当好“教练员”,指导整改。引导企业作出合规承诺,与第三方组织一道,帮助企业查找犯罪的原因、企业管理中的漏洞,指导企业制订精准科学的合规计划,辅助第三方组织对合规计划进行修改完善,指导企业落实整改要求,开展考察验收,检察机关全过程、各环节“在场”“在位”“在状态”。其次是当好“保育员”,帮助整改。检察机关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一方面多次到涉案企业走访,宣传法律知识,了解生产困境、管理瓶颈,帮助协调解决合规中的各种难题;另一方面帮助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第三方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各种保障措施。最后是当好“监督员”,督促整改。根据涉案企业所犯罪行,督促企业挖掘犯罪根源,靶向施策,制订整改计划,监督涉案企业按期按计划落实整改要求,监督第三方机制及第三方组织依法规范有效开展监督评估工作。
六、关口前移,延伸发力,做好治理文章
    首先是突出接力监管。检察机关主导完成合规整改后,移送行政主管机关接力监管,依托行政职能,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了解企业合规后的运行状况。其次是设定合规后的跟踪考察期。考察期内,检察机关定期开展“回头看”,到企业现场调研了解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合规要求。再次是制发检察建议。针对涉案企业所犯罪行,有针对性制发检察建议,发送至行业协会,督促行业协会加强行业教育监管,制定有效措施强化犯罪预防。最后是持续强化企业合规风险预警。检察机关针对企业合规改革进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报送专项调研报告和工作建议,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发送检察意见,主导推动区域企业合规建设,强化企业合规管理意识和防范各类法律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溯源治理,持续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作者单位:新乡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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