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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22-11-22
2022-11-22 第08版:中原警声 大 |  中 |  小 

河南省禁毒条例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5
    第五十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毒情的;
  (六)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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