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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第08版:中原警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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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禁毒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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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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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条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包庇、纵容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 (二)对戒毒人员有体罚、虐待、侮辱等行为的; (三)挪用、截留、克扣禁毒经费的; (四)擅自处分查获的毒品和扣押、查封、冻结的涉及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隐瞒毒情的; (六)泄露举报人信息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禁毒工作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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