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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第06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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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群众品质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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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闫伟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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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走进南乐县城,整洁的马路上车辆往来如梭,却极少听到鸣笛。“去年底到现在,县里一直在治理噪声污染,我住在临街楼晚上也能睡个安心觉。”家住该县光明路上的苏先生近日表示。原来,这是该县检察院针对汽车噪声污染开展的一次公益诉讼带来的成效。 去年9月,南乐县检察院接到多名群众举报,称该县客运车辆在县城内行驶时随意鸣笛,噪声严重。相关部门虽采取了措施,但效果甚微。据此,该院研究决定立案调查。 该案是南乐县检察院探索办理的首例噪声污染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诸多棘手问题需要解决,如公益受损程度如何确定,车辆鸣笛噪声强度如何精准测量,社会效果怎样评估等。 承办检察官首先认真查阅了其他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噪声污染案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厘清法律依据,明确监管单位。随后,检察官们带着测量仪器,连续多日和公安、环保等部门人员在县城道路的十字路口、汽车站出入口等场所值守,将现场测试的不同时段客运车辆、社会车辆发出的噪声作为第一手数据。经调查发现,该县客运班车和城乡公交在县城区内行驶时,使用的气喇叭声音刺耳,平均数值高达110分贝,远超昼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70分贝的限值,证据属实。 对此,检察官们加快办案节奏,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很快便向该县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客运班车、城乡公交在县城区规范使用电喇叭、禁用气喇叭;重视宣传教育,加强客运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文明驾驶、谨慎鸣笛。建议发出后,南乐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治理客车随意鸣笛问题,并向该院作出了书面整改回复。 整改结束后,为全面真实评估效果,南乐县检察院决定开展一次“预约式”听证会。听证会前3天,该院向一名县人大代表、一名县政协委员、一位环保专家和两位临街居民共5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听证会上,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客运车辆噪声得到了有效控制。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质量提升年“千案展示、百案评析、十案示范”活动,该案成功入选全国“千案展示”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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